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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校内各单位:
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在原“省部共建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”的基础之上,由西安理工大学牵头,与新疆水利发展投资(集团)有限公司、内蒙古农业大学共建,于2025年01月获批建设。
实验室面向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”、“西部大开发”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及“一带一路”倡议需求,致力于创新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互馈演变理论、保护修复技术体系,贯通“基础理论创新-瓶颈技术突破-重大工程应用”全链条,引领全球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科技发展。
为进一步提升实验室研究能力,加强高水平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,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征集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研究团队。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方向与研究内容
实验室聚焦旱区生态环境与水文过程互馈驱动机制、水工程生态效应及失稳机理、水工程生态环境修复与功能提升3大关键科技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,鼓励研究团队开展原创性探索以及前沿交叉研究,重点支持以下3个方向。
(一)旱区生态水文与环境演变
1.生态水文过程及互馈机制
2.灌区水污生耦合驱动机制
3.流域环境演变与退化机制
(二)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保护
1.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效应
2.生态失稳机制及极端过程
3.水工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
(三)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修复
1.水工程建维生态环境修复
2.河湖湿地水生态环境复苏
3.生态功能提升与持续利用
二、申报对象和要求
我校从事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保护、修复领域相关研究,能够承担项目具体组织实施任务的团队。
1.申报团队应紧密结合实验室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。
2.团队负责人应为西安理工大学在职人员,具有高级技术职称,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和成果积累。
3.团队负责人具体组织团队建设和合作共建事宜,团队成员原则上须邀请新疆水利发展投资(集团)有限公司、内蒙古农业大学中一家及以上的骨干研究人员参与。
三、团队管理和考核
1.研究团队依据《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管理。
2.团队建设期为3年,建设期满应完成以下一类考核指标1项或二类考核指标2项(单项可重复):
(1)一类考核指标
①主持获得国家科技奖;
②主持获批国家级重大类科研项目;
③获批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同级别人才称号;
④作为第一主编单位主持编制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国际、国家标准,并已正式发布实施;
⑤研究成果、决策咨询报告获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,或提交的资政谏言被中央或国务院采纳;
⑥在Nature、Science发表论文1篇。
(2)二类考核指标
①主持获得1项省部级科技一等奖(政府奖),或可直推国家奖的行业学会/协会科技奖第一等级(以当年公示的信息为准);
②主持获批国家级重点类科研项目;
③获批国家级人才称号;
④作为第一主编单位主持编制与研究方向相关的行业/地方标准,并已正式发布实施;
⑤研究成果、决策咨询报告获国家部委领导肯定性批示,或提交的资政谏言被国家部委采纳;
⑥在Nature、Science子刊或PNAS发表论文1篇;
⑦在生态环境类顶刊《Environmental Science & Technology》《Water Research》《Water Resources Research》《Ecology Letters》《The ISME Journal》《Global Change Biology》《Remote Sensing of Environment》《Microbiome》等发表论文5篇。
3.研究成果原则上须有新疆水利发展投资(集团)有限公司、内蒙古农业大学中一家及以上联合署名。
4.实验室给予获批建设的团队经费资助,启动经费30万元,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给予持续性资助。
5.团队产出成果可按照学校重大科研成果激励实施办法,以及实验室重大科研成果配套激励办法给予激励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有意向申报的团队负责人请于2026年5月6日前完成《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》(见附件)填写工作,将纸质版一式3份,及电子版1套提交至实验室办公室。
联系人:余老师
电 话:029-61123546、18192162872
邮 箱:sklweee@xaut.edu.cn
地 址:西安理工大学学科一号楼201办公室
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
2026年4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