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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
作者:  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   发布时间:2025年10月15日 13:30  阅读次数:

一、简介

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“实验室”)在原有“省部共建西北旱区生态水利国家重点实验室”的基础之上,由西安理工大学牵头,与新疆水利发展投资(集团)有限公司、内蒙古农业大学共建,于2024年12月获批建设。实验室面向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”、“西部大开发”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及“一带一路”倡议需求,致力于创新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互馈演变理论、保护修复技术体系,贯通“基础理论创新-瓶颈技术突破-重大工程应用”全链条,引领全球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科技发展。

为了促进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,加强高水平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,吸引、凝聚国内外优秀科研人员,共同研究、联合攻关,推动水工程生态环境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,促进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并转化为新质生产力。现面向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和其他单位发布2025年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。热忱欢迎和邀请国内外优秀学者、科技工作者来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。

二、资助方向与研究内容

实验室聚焦旱区生态环境与水文过程互馈驱动机制、水工程生态效应及失稳机理、水工程生态环境修复与功能提升技术3个关键科技问题,开放基金主要用于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科学研究,鼓励开展原创性探索以及前沿与交叉研究,重点支持以下3个方向。

1.旱区生态水文与环境演变

1.1生态水文过程及互馈机制

1.2灌区水污生耦合驱动机制

1.3流域环境演变与退化机制

2.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保护

2.1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效应

2.2生态失稳机制及极端过程

2.3水工程生态环境协同保护

3.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修复

3.1水工程建维生态环境修复

3.2河湖湿地水生态环境复苏

3.3生态功能提升与持续利用

三、项目设置

开放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。

1.重点项目:资助本领域海内外高水平人才,聚焦实验室重点研究任务,产出高水平、标志性研究成果,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/项。

2.一般项目:资助本领域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,积极开展前瞻性、原创性和探索性研究,产出高水平论文,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/项。

四、申请要求

1.选题方向须对应指南中的具体任务和内容,并在申请书中注明,未按要求注明的申请项目实验室将不予受理。

2.申请者必须选择一位研究方向相关或互补的,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者,且为项目责任专家参与项目研究及管理工作,申请书中须有明确的合作研究计划,并且实验室合作者满足开放基金参与限项要求。

3.申请者需以国内外科研机构、院校为依托单位,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,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积累,能够承担或从事同类项目2年及以上的科研经历,并取得重要研究成果(重点项目申请者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EST/WR/WRR等生态/环境/水利类顶刊论文;一般项目申请者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2区及以上SCI高水平论文)。

4.以下人员不具备申请资格:

(1)实验室依托单位研究人员;

(2)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,但目前尚未结题者;

(3)曾得到过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,但未按任务合同书要求完成研究任务者,或未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、结题报告者;

(4)已获得过1次以上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者。

5.实验室鼓励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申请开放基金项目,优先考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申请:

1.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已建立实质性的研究合作;

2.拟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共同申请国家/国际合作项目;

3.在本研究领域已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。

五、资助形式及要求

1.申请者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《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(2025版)》,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。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应符合实验室发布的申报指南,且学术思想新颖,具有创新性、前瞻性,立论依据充分,研究目标明确,研究内容翔实,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,且在研究周期内可取得重要进展。

2.本次开放基金研究工作开始日期为2026年1月1日,结题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。

3.开放基金项目结题要求

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时,项目负责人发表SCI论文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:

(1)重点项目:在研究期间以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,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(或项目负责人为通讯作者,其指导的项目申请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)发表的生态/环境/水利类顶刊SCI检索论文至少1篇;一般项目:在研究期间以实验室为第二署名单位,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(或项目负责人为通讯作者,其指导的项目申请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)发表的生态/环境/水利类高水平SCI/EI检索论文至少1篇;

(2)论文以共同第一作者或双通讯作者署名时,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;

(3)论文所有署名中须有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项目合作者,且为通讯作者;

(4)分区以论文发表年最新发布的中科院分区数据为依据;

(5)项目负责人所发表的论文署名须规范,且标注为第一资助号,具体要求如下:

中文名称: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(依托单位)(项目编号)

英文名称:State Key Laboratory of Water Engineering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in Arid Area,(e.g. Xi’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, Xi’an, Shaanxi 710048, P.R.China.)(Grant No:XXXX)

4.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取得的成果(包括收集到的资料、研究报告、相应软件等)由本实验室、研究者本人及所在单位共享,项目结题时相关成果应提交实验室留档。

5.实验室合作人员为申请开放基金项目的责任专家,负责全程跟进项目实施过程,参与项目研究或项目管理工作,有效保障项目高质量完成、科技成果高质量输出。项目合作者不参与项目经费分配。

6.项目负责人应于开放基金项目批复的次年12月之前提交《开放基金项目中期进展报告》,项目负责人至少到本验室进行一次课题汇报或学术交流,方可结题。

六、申报程序

1.本次开放基金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(申请书以电子邮件接收到时间为凭)。

2.本次申请为无纸质化申请,项目申请人只需将申请书电子版(Word格式)及签字盖章扫描版(PDF格式)发送至sklweee@xaut.edu.cn。项目批准后,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纸质版和任务合同书一并提交。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格式命名:

申请人-申报研究方向-依托单位名称-申请书.pdf;

申请人-申报研究方向-依托单位名称-申请书.doc/docx。

3.项目申报截止后,实验室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初审,再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进行终审。最终根据评审结果,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通知,并与受资助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合同任务书。

4.获批项目管理依据《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七、联系方式

旱区水工程生态环境全国重点实验室
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南路5号

邮编:710048

联系人:强弱

Tel:029-61123546

E-mail:sklweee@xaut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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